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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体制和素质的升级,提高保安员社会认知度》

发布时间:2015-10-19 11:10:01   点击量:0

  保安服务行业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并不长。短短的二十来年,这个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茁壮成长起来。但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相应的保安行业的管理制度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整个行业的发展,有关部委及时地发现了相关问题,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的整改。但从实施的几年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如何从根源上解决“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多管齐下,切实提高保安员的社会认知度?笔者认为可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加强实施监管的力度。
  相关管理部门近年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管理指导文件,如2006年由公安部颁布并实施《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2006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颁发《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并于2007年1月1日实施。
  相关管理部门想从源头上把握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从管理体制、从业人员素质、从业资格、保安员最低工资制度、社会保险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意见与办法。但从各省市的落实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旧的管理体制——政企不分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保安服务公司虽实行自主经营,但保安服务公司的资产归属和利润分配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样就使得已出台的规章制度无法落实到实处,急于呼唤出台更为规范、高位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根治旧有的落后的管理制度。保安服务业亟须通过立法来使其走上有法可依的健康发展之路。
  二、及时系统培养保安服务业从业人员,规范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
  保安服务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现代服务行业,它既包括劳力服务,也应包括技术、智力服务,同时应加强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自身的职业认同度,塑造保安服务职业形象。
  2007年5月,教育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保安服务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 》及《中等职业学校保安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教学指导方案 》等相关文件与措施,为规范培养保安员、持证上岗等提供了保障。
  我国保安行业的职业教育普遍存在教学缺乏针对性和适应性,缺乏与企业合作的机制,课程模式与企业工作岗位要求与实际工作流程有较大差距,学用不一致情况明显等。特别在一些地方还把上岗证的发放变为一种随意性很强的事情,出现了“以钱买证”或用“退武军人身份”变相代替“保安员从业资格证”的现象,根本就没有进行相应的正规系统培训,更谈不上职业教育。这要求行业主管部门摒弃传统观点,从源头上把好保安员从业的门槛,尽可能地杜绝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鱼目混珠的现象。
  三、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拓展保安业范围。
  保安服务业要选择走市场化运作之路,大力提高特殊行业的服务效能,必须在管理上来一番创新,大大提升信息化程度。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保安服务公司的一个当务之急。
  在当今世界上,没有那一种发达的或正在崛起的行业不受信息化程度所左右。保安服务业,尤其是基层县(市、区)级的保安服务公司,信息工作远远不能适应时势发展的需要。应当加大保安服务业的监控、截获等合法服务手段,拓宽保安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与改善服务跟踪手段;密切保安服务业与110、119等接处警系统的联网运行,要求保安员的信息应用能力提高,应大力引进此类相关的人才充实保安服务业,逐步实行信息联网,报警联网;构建保安服务业信息管理平台,可通过构建保安信息网站,引进OA管理系统,归档存储保安员的信息资源库,走自主创新道路,研发更新更实用的报警产品;逐步改变以人防为主的传统模式,促使行业信息化水平提高。
  保安服务业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安全的需要,必须着力构筑信息化高地,逐步改变以人防为主的传统模式,促使行业信息化水平提高,只有这样,行业才能兴旺,发展才有希望。
  四、界定保安员的从业范围,确定保安员的职业领域。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保安服务企业并不是由公安机关组建,也并不在公安机关监管之内。从2003年开始,只要在工商管理机关进行过合法注册的以咨询或培训为名义的从事保安服务业务的公司,即物业保安公司,公安机关都无法监控与管理。这样出现了保安服务市场竞争无序、保安人员违法乱纪等问题,始终得不到很好的根治。一方面这些无序竞争或违法乱纪行为给整个保安服务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又得不到公安部门的监控。
  只有所有从事大保安业务的人员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口径,才能促使行业有序运行。其实现在社会上出现的各种有关保安员的负面影响事件,大部分都是由于各类自建保安员所引起的。应当理清物业保安与保安员的关系,明确相应的管理部门,来应对“物业保安”多头管理,而实际又多头未管理的局面。
  五、定期开办保安员技能竞赛等活动,正面宣传保安从业人员。
  保安服务业是新兴职业,社会各方面对其了解、认识不够,甚至存在误解和偏见,有人将其视同旧社会的“保镖”,有人将其视同一般单位的传达、门卫或值班人员,对其专业性特点认识不足。整个行业急需要从正面宣传提高自己的形象。
  2007年11月底,公安部在成都举办了首届全国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这是一次高规格的、成功的大会,产生了宣传保安员职业的积极的正面效应。如果各地的保安服务公司能在当地公安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当地的新闻媒体搞一些有意义的、积极向上的技能大赛或社会福利活动等,重点宣传一些好人好事,特别是一些有社会影响的人与事,塑造其正面形象,将有力提升整个群体的社会认知度。
  笔者认为,如果能遵循政企分开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引进优秀的人才,理顺各种社会关系,提高保安服务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塑造保安员新的社会形象,必然能有力的改善和提高保安员的社会认知度,得到社会的尊重。(本文摘自《中国保安》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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